李丹律师
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执业律师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中国培训发展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企业法务专委会副主任
北京职工教育协会法律专门委员会主任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多家大学MBA、总裁班特约客座教授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外聘经济法学教师
凤凰网“听讲”专栏做客嘉宾
慧聪网“商友学堂”做客嘉宾
【资质背景】
资深律师,专业律师执业经验,实战派法务专家,法律风险防范顾问,公司法律顾问,人力资源咨询顾问,致力于公益法律事业推广。
时任多家外企、国企、民企法律顾问,进行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企业法律风险整体防范体系建立,企业法律危机意识的建立,专门劳动用工风险防范体系建立。
现任是鑫盾德实、中安泰诚、康元盛合商贸、雷铂、无忧等公司法律顾问
培训与咨询涉及电力、通信、石油、化工、银行、保险、互联网、能源、食品、酒店餐饮、商业百货、医药、汽车、房地产、机械、重工、家电连锁、快消品、IT、消防、家具建材等行业,有着丰富的法务经验和培训经验。
【讲授课程】
依法治企主题课程
一、《依法治企应成为企业管理的新常态》
二、《强化依法治企,提高企业现代管理水平》
三、《依法治企对于企业管理的重要性》
四、《依法治企如何在企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作用》
五、《依法治企—企业家的法律思维与风险防控》
六、《依法治国,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构建和谐用工关系》
企业劳动法与用工法律风险防范
A、和谐用工—核心课程,目标群体:中高层管理者
一、《管理层劳动用工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
二、《让决策者、经营者远离劳动纠纷》
B、建立劳动用工风险防范体系—重点课程,目标群体:人力资源总监以上管理者
一、《系统防范,和谐用工》
二、《人力资源多元化用工流程再造》
三、《非人力资源经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员工关系应对策略》
四、《企业如何系统预防劳动争议》
五、《企业劳动争议处理的新思维》
六、《如何进行用工成本筹划》
七、《如何防范企业管理误区导致的用工风险》
八、《《劳动合同法》下进行现代化的人力资源管理:选、育、用、留》
C、提高HR管理工作技能—主要课程,目标群体:HR
一、《招聘入职争议典型案例分析及风险防控》
二、《企业劳动关系风险评估与规章制度完善》
三、《用工风险防控与裁员策略、补偿金计算误区》
四、《工资、工时、加班与休假管理及用工风险防范》
五、《劳务派遣最新立法解读及企业应对措施》
六、《劳动合同签订、变更、续签和终止的法律实务》
七、《病假、医疗期和工伤与女职工三期的管理及风险控制》
八、《提升HR在新规下区分真假工伤的技巧》
九、《《劳动合同法》下员工入职、在职、离职管理操作实务及法律风险防范与应对》
非法务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非法务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
二、非人力资源经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员工关系应对策略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系列课题
A、电力体统法律风险风范
一、依法治企成为电力系统管理的新常态
二、电力企业经营风险控制法律风险解读
三、“依法治企”,电力系统下的和谐用工
四、工会在电力系统企业中的作用
五、招投标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控
B、合规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
一、合规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
二、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
三、招投标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控
四、企业的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五、信贷业务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六、互联网金融行业法律法规
七、银行业合规经营中应规避的法律风险
八、工程项目履行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九、市场营销法律风险预测防范
C、经济合同篇
一、合同管理与风险防控
二、物资采购法律风险防控
三、合约管理与法律风险防控
四、营销合同中法律风险防范
D、国企央企事业单位法律风险防范
一、依法治企成为国企央企事业单位管理的新常态
二、国企央企事业单位经营风险控制法律风险
三、依法治企,国企央企事业单位的和谐用工
四、工会在国企央企事业单位中的作用
五、招投标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控
E、全行业基础法律知识普及
一、法律实务综合培训
二、民法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应用
三、公司法要点解析和风险防范
四、宪法的法律知识
【授课风格】
亲民化:李丹老师首创在快乐中学习法律的理念,用“亲民化”语言诠释晦涩难懂的专业法律术语;用专业理论+案例互动+战略思维 “三位一体”的教学方式,鼓励启发学员学习和思考;彻底颠覆了企业管理决策层对传统意义上风险预判的思维模式,带来的冲击和震撼,倍受企业与学员推崇。
专业专注:同时,李老师拥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熟知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具备夯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法律推理、出色的逻辑论证水平,娴熟的项目管理能力。
实战性强:以真实常见案例为导向,将多年的诉讼处理经验和在企业中丰富的法务管理、危机防范和企业培训管理实战经验相糅合,根据企业行业特点及学员的实际情况阐述 内容和观点,深入浅出,探讨分析,帮助学员解决在现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使学员受益匪浅,活学活用。让学员整体学习过程中觉得与工作非常接近,从而学习过程不会感觉到枯燥。
授课特点:李老师授课特点最主要是,对于听课后学员的工作有很大的帮助,被称为:“最具有实用性的课程。”所以,得到了企业和客户的一致好评。
被学员评价:“原来法律培训还能这么有意思”。
授课范围涵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天津、沈阳、大连、长春、石家庄、秦皇岛、唐山、邯郸、呼和浩特、鄂尔多斯、郑州、新乡、洛阳、焦作、济南、青岛、潍坊、成都、重庆、乐山、自贡、长沙、昆明、玉溪、大理、贵阳、海口、三亚、武汉、襄阳、银川、固原、石嘴山、中卫、太原、西安、呼伦贝尔、海拉尔、丽水等地。举办过超过百场的企业培训课程和大型法律讲座,被评为年度授课量最大、课程满意度最高、最受欢迎的培训老师之一。
【微咨询项目】
最速全方位“360度无死角”修改企业内部“法律”—规章制度(员工手册)
提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合法行与合规性审查、提出规章制度修订建议、协助企业建立劳动关系风险防范体系,创建和谐用工关系。
【法律顾问项目】
为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遇到的法律疑问提供咨询,对问题本身进行专业性的分析,并在法律专业领域内提出应对的方案;审查、制定企业所需要的相应合同文本;出具法律意见书;化解企业与客户、员工之间的纠纷;参与商业谈判;提供法律培训讲座;自信调查;劳动争议解决;协助企业建立内部管理制度
【发表刊物】
一、 中国决策信息第一刊,发表相关学术文章:《浅谈对当前贪污犯罪的防治》
二、 现代商业 第30期 2012 发表相关学术文章:《住宅商用法律问题的提出与思考》
【受训及顾问企业】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国家机关后勤干部培训中心、北京银行、内蒙古电力集团、西藏电力,北京移动、深圳移动、广州移动、吉林移动、四川移动、神华集团、华能集团、首都机场集团能源动力公司、中核集团、中国国电、华北电力、北京电力、焦作光源集团、修武供电局、河南信阳供电局、河南宏力集团、重庆市毛哥食品开发有限公司、辽河油田、中国石油、抚顺罕王集团、洛阳一拖、沈阳耘垦牧业集团、中纺粮油、三一重工、福特汽车、长沙卷烟厂、开源煤炭、中华房地产、大中矿业集团、东风汽车、伊泰化工、内蒙古神舟硅业、内蒙古包头百货大楼集团、京能电力、中航电测仪器有限公司、西部机场、吉林烟草、陕西城市燃气集团、成渝高速公路集团、云南白药集团、六和药业,营口风光化工有限公司、吉林华翼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沈阳耘垦牧业集团有限公司、辽源市耘垦牧业有限公司、丹东耘垦牧业有限公司、沈阳市耘垦有限公司、秦皇岛耘垦牧业有限公司、普利司通(沈阳)轮胎有限公司、中纺粮油(沈阳)有限公司、沈阳人和机械公司、三一重工、沈阳特易家超市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金泰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神舟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包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京能电力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中航电测仪器有限公司、西部机场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甘肃夏河安多投资有限公司、吉林烟草工业有限公司、、玉溪商业银行、吴江商业银行、陕西城市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渝高速公路集团、广州市番禺丽花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路捷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昆明鼎承科技、大理实业、、乐山飞舸等等。
同时拥有多年的企业法律顾问及其法务的经验,近一年部分案例分享:
1、代理某航空公司劳动争议案,劳动者在仲裁中的请求重复请求被成功剔除,同时把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剔除,并要求劳动者相互矛盾的诉讼请求做出选择。最后促使双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以较小的代价与劳动者和谐解决了纠纷。(企业确有一些不合规的地方,如,不按照劳动者实际工资缴纳保险,不足额支付加班费等)
2、代理某航空设备公司劳动争议案,劳动者自己提交的申请书存在严重漏洞,导致其申请书成为企业有利证据。把本案至关重要的事实还原,使企业避免了高额的赔偿。(企业确有一些不合规的地方,如,不按照法律规定调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
3、成功代理北京某建筑材料生产企业诉重庆某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挽回了数百万经济直接损失,并有利打击了不当竞争对手的不法侵权行为。
4、为某投资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回购条款提出了有效的法律意见,让短期融资目的而进行的股权转让及回购为合法,且利益得到保障。
5、成功代理某银行追索担保人责任案件,确保债权,同时确认了实际出资人不能以出资款系其支付为由主张股东权
6、成功帮助顾问企业某商贸公司,利用干股的特殊性,索回为稳定核心员工而附条件赠与的股份,帮助企业维护利益。
7、代理广州某公司诉包头某公司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利用合同中相应条款,充分利用法律相关规定,成功追索相应工程款。
8、 成功代理相关顾问公司房地产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与固安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销售商品房合同纠纷,使得合约性充分体现
9、成功代理受训银行企业解决消费者赵某诉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10、成功代理受训企业北京某建筑公司被法定代表人之诉,判定董事会决议有效,并驳回了法定代表人的诉讼请求。稳定企业局势。